2015年吉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免试政策及相关规定
免试系列(专业)人员:
1.卫生系列中临床中医、中药专业;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3.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经省级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认证)或通过专业培训、专业进修及做访问学者等方式连续在国外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的人员;
4.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评中级职称的人员;
5.以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评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6.正式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7.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的人员;
8.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
9.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10.首次认定的机关调转人员、部队转业干部;
11.认定的新型城镇化特殊人才;
12.省派援外服务期满后申评上一级职称人员;
13.乡镇及其以下事业单位人员;
14.除民办高校、民办医院外的企业人员;
15.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
16.其他能够证明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相关规定:
1.通过考试取得的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长期有效,A级合格证书可申评各级别职称,B级和C级合格证书可申评国家规定的对应级别的职称。
2.以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评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和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3.不作职称外语免试的县(市)申评人员,在申评正高级职称时,可降低一个等级标准进行申报。
4.因工作原因在省外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人员,中直单位委托我省评审的人员,必须达到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国家人事部)合格标准或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5.外省(市)委托我省评审的人员需提供本省(市)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评审通知: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卫人发〔201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