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编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或担任副主编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有2篇被SCI或ISTp全文收录;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行业学会的奖励2项(排名第一),或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1项,或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棑名第一)。
2.州(市)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参编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州、市(厅)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
3.县(市、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本专业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3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专题技术报告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主持州、市(厅)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详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云南省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