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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天津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卫生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卫生技术系列继续开展2018年度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学历破格申报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人员,或按规定转岗聘任现工作岗位的卫生技术职务且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试结果本年度有效。

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时间:2018年9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釆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考试专业设置:本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设113个专业(见考试专业目录),报考人员考试专业需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一致。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3日至8月10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2018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核盖章,并经所属区卫生计生委、委办局(集团公司)复核盖章。

(2)各区卫生计生委人事部门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经市医学考试中心审核同意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

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上网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8月19日24时前,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

(三)报名提交材料

1.《2018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后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已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资格人员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转岗聘任人员需提供区县主管部门审批的聘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申报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从事现岗位工作年限”;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四)中心受理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8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30,下午14:00——6:00。
受理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受理地址: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院B座2楼(天津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院内)。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8年8月26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单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六、有关事宜

市医学考试中心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下发所属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汇总表。

考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査询。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我市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45元。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或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炎洲; 联系电话:580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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